红领巾广播站工作制度

作者:南苑中学更新时间:2018-01-08 10:26点击量:0

一、工作要求:

1、编辑、播音员仪表要整洁。

2、红领巾广播站每周四播音1次,每次播音15分钟。每次播音需提前一小时到播音室做好准备工作,站长监督播音员熟悉播音稿件,编好主持人串台词;播音时,播音员进入角色,室内无杂音;播音完毕,主持人向听众致谢,编辑收好稿件存档。

3、播音小组的编辑、播音员播音前需认真填写播音内容审核表,播音结束后认真填写播音内容登记表,并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确保播音顺利进行。

4. 播音员要语言标准、活泼、仪态大方、按时播音、服从广播站站长的分配,三次以上未参加播音的,视为自动退出红领巾广播站。

5、播音期间非工作人员一律不许进入播音室,严禁在播音室内打闹和大声喧哗。

6、升旗仪式前必须事先检查音乐、话筒是否正常,并试播一次,保证顺利无误。全面负责好升旗仪式的整个过程,结束后将器材回收并放回原来的位置。

7、每天播放“眼保健操”时,广播员必须在广播室保证播出正常。

8、播音前播放的歌曲,以“校园歌曲”为主。

9、严禁广播员私自在播音时段外开放广播。

10、保持室内整洁,每天放学前关闭机器、关好门窗

二、广播内容要求:

1. 广播内容要体现少先队的特色,要反映校园生活、结合时事新闻、军事知识、卫生知识、科普知识、作文欣赏、班级典型人或事等,从书籍、报刊中摘取或由学生自己撰写。设立广播记录,每学期对广播站工作优秀的同学、积极投稿的同学进行奖励。

2. 红领巾广播站力求做到不断丰富节目内容,扩大知识面,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做贡献。所有稿件一定存档。

三、广播宣传设备的管理:

1、广播站工作人员必须爱护播音设备及录音带等,注意安全用电。非工作需要,未经组长批准不得使用播音器材;

2、不得带非广播站工作人员进入广播站,播音器材、录音带不得外借。如确需外借必须征得学校同意方准借出。

3、播音员在播音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好播音器材、稿件、录音带等。

4、 发生机器故障,应及时向负责的老师汇报。

四、奖罚评定:

1、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优表彰;

2、对不遵守纪律、不专心工作,经劝告无效者,依制度取消其播音
   资格。

五、广播站训:

广播是我家,我爱广播我的家,我与广播共荣辱,我与广播共辉煌。

                                       少先队南苑中学大队部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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