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学校治理
作者:南苑中学更新时间:2018-01-08 16:43点击量:0
为营造民主管理的人文氛围,促进教师人人参与学校的财务管理,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增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更加有利于学校的廉政建议;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和对象:
1.学校年度预决算向教代会公开。
2.每学期学生收费向社会公开。
3.每学期代管费、代办费使用情况向家长公开。
4.大额基建、维修、采购项目向教职工公开。
5.固定资产转让、出租向教职工公开。
二、公开的程序及规定:
1.年度经费预算时,领导班子及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进行集体讨论,尽可能地合理安排各项经费预算。
2.财务人员每年向教工大会报告财务预决算情况。
3.每月向教职工公布工资外收入分配情况。
4.每学期期末向教职工汇报学校经费使用情况。
5.根据有关文件,期初向家长公布一学期收费项目及标准;期末时把代办费使用情况向学生、家长公布,接受监督。
6.一万元以上的开支,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
联系电话:021-69522872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工业区普惠路3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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