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2017学年第一学期南苑中学教职工学期考核奖励方案

作者:南苑中学更新时间:2018-01-22 15:20点击量:0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细化教职工岗位工作考核办法,规范绩效工资发放工作,健全按劳付酬、优劳优酬的奖励办法,增强教职员工履行岗位的责任意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办学水平的稳步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实施岗位工作情况的考核、奖励有助于教职工不断明确工作要求、任务和质量要求,并对照考核内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提高工作效率。

2、激励性原则:考核、奖励工作要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克服管理机制中的平均主义倾向,推进学校内部管理的改革;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全面性原则:在考核中应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坚持全方位、多角度对教职工进行综合性评价。

4、客观性原则: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具体办法

1、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印霞

  副组长:陈燕  张碧璐  王怡  张伟明

  组员:夏放  俞燕易  逄颖  樊凤芳  贺红梅  车春红  田力

2、制定学期条线考核办法

  各部门负责制定学期具体考核办法,由校务会审议各部门具体考核方案,学校人事组织开展各类考核工作的汇总、统计、考核和奖励。

3、实施时间:以一个学期为单位,每学期开展一次考核、奖励工作,奖励在下学期兑现。

4、考核、奖励对象:学期在编在岗教职工。

5、考核内容:学期考核内容一般包括出勤、师德表现、德育工作、教学工作、科研工作、集体活动情况、工作成效、个人获奖情况等。各学期的具体考核内容视学校实际情况,以各学期的考核方案为准。

6、考核方法:在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按岗位和条线成立工作组,根据岗位或条线具体考核方案开展常规和期末的考核工作。

7、奖励设置:根据教职工所承担的岗位和考核结果对教职工实行分类别、分等级、分比例奖励。具体如下:

(1)全体教职工按岗位设教师、职员、工人三个类别。

(2)每类人员依据学期考核结果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

(3)各类别、等级的系数及人数比例为:

      等级

类别

一等奖

占比

二等奖

占比

三等奖

占比

教师

3500

10%

3000

85%

2500

5%

职员

2800

10%

2400

85%

2000

5%

工人

2600

10%

2250

85%

1850

5%

8、经费列支:第一学期的学期奖励费使用下一年度的绩效工资奖励津贴,第二学期的奖励费使用当年度绩效工资奖励津贴。

9、本实施方案经校务会、行政会讨论、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属校长室。

附件1. 南苑中学2017学年第 一学期考核打分表.xlsx

附件2、南苑中学2017学年第一学期德育、年级组工作考核方案.doc

                                      

                                                 201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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