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2018年嘉定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校(园)长、科室长等的公告

作者:南苑中学更新时间:2018-05-21 15:54点击量:0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教育系统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嘉定区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校(园)长、科室长等若干名。具体如下:

 

一、   招聘职位(共32个)

序号

职 位

备注

类别

岗 位

1

幼儿园园长

黄渡莱茵幼儿园园长


2

宝翔幼儿园园长


3

江桥幼儿园园长


4

鹤旋路幼儿园园长


5

华亭幼儿园园长


6

嘉秀幼儿园园长


7

中学副校长

嘉定二中副校长

分管教学

8

上外嘉定实验高中副校长

分管教学

9

安亭高中副校长

分管德育

10

南翔中学副校长

分管德育

11

震川中学副校长

分管德育

12

黄渡中学副校长


13

同济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副校长

分管教学

14

德富路中学副校长

分管教学

15

金鹤中学副校长

分管教学

16

九年一贯制

学校副校长

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副校长

分管德育

17

小学副校长

普通小学副校长

分管教学

18

安亭小学副校长

分管教学

19

同济黄渡小学副校长

分管德育

20

同济大学附属实验小学副校长

分管教学

21

留云小学副校长

分管教学

22

江桥小学副校长

分管教学

23

华江小学副校长

分管教学

24

幼儿园副园长

实验幼儿园副园长

分管教学

25

华江幼儿园副园长

分管教学

26

鹤栖路幼儿园副园长

分管教学

27

娄塘幼儿园副园长

分管教学

28

其他单位副职

南翔劳技中心副主任

分管教学

29

局机关

科室长等

人事科副科长


30

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31

学前教育科副科长


32

副主任科员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熟悉党的教育方针,有胜任相应职位的政治素养、领导能力、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2、报名竞聘正副校(园)长岗位的人员,须持有“嘉定区校长准入证书”;嘉定区教育系统外的人员及报名竞聘局机关岗位的人员,无此要求。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具有在招聘职位同级党政管理岗位工作的经历或在招聘职位下一级党政管理岗位任职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4、身心健康。

三、招聘方法、程序和日程安排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1、发布招聘公告(5月21日)

2、报名与资格审查(5月25日、28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嘉定区教育局党群工作科(嘉行公路601号A515室)

报名联系人:谢伟(39902012)

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校长准入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3、统一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需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笔试。

笔试时间:5月31日(星期四)下午1:30-4:00

笔试地点:区教育局C-605室

笔试后,结合报名志愿按笔试成绩以不超过3:1的比例进入面试。招聘校级正职和局机关岗位的,由区教育局组织面试,招聘校级副职岗位的,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面试,内容主要为教育管理等相关知识。

面试时间:初定为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按2:1的比例,由区教育局党委与相关单位党组织进行考察。

5、区教育局党委组织部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听取招聘单位的意见后,提出任用建议方案,由区教育局党委集体讨论并按票决程序,决定拟任用人选。

应聘人员有2所学校任校级副职经历、有2个不同中层岗位任职经历,或异校应聘的优先任用。若无合适人选,相关职位可以暂时空缺。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因岗位职数限额,未能任用的人员,视情况列入相应的人才库以备选用。

6、对拟任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职前公示。

7、公示后无异议的,分别由区教育局局长和招聘学校校长聘任正、副校(园)长、科室长等,并办理相关手续,提任人员试用期为一年。

附件:

2018年嘉定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编 号:组织(通)2018-5

  联系人:谢 伟 39902012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

 


联系电话:021-69522872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工业区普惠路350号

copyright©2017 上海市嘉定区南苑中学

沪ICP备11021021号-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