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苑中学晨检和健康巡查制度

作者:南苑中学更新时间:2018-11-18 22:02点击量:0

一、学校应指定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晨检和健康巡查工作,认真检查,通过观察、询问等方式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对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皮疹、腹泻、呕吐、结膜充血、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并与家长取得联系,送医院检查治疗,做好记录。

二、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联系家长,了解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为传染病时,要及时报告给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班主任对晨检情况记录备案,每日上1000之前统计因病缺课情况,上报学校卫生室。

三、当学校传染病高发时,班主任加强晨检和午检工作。必要时安排行政值勤老师,在校门口对师生进行健康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可疑病症,教师要及时带学生到学校医务室,由校医作进一步检查处理。对于发热38°以上或可疑患病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带孩子到医院进行诊治,家长要了解医院诊断结果,及时告知班主任。

四、如怀疑传染病的学生,在隔离期间不能上学,治疗后班主任必须向家长索要医院出具的病历卡交卫生室检查。如经过医院确诊为传染病的学生,返校需医院开具的返校证明才可上学,上学后应将医院开具的返校证明和就医病历交学校卫生室。

五、教职工的晨检工作由各(科)组长参照学生晨检要求进行。

六、对拒不执行晨检制度或晨检不严格的人员,将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对因晨检不力造成传染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依纪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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