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嘉定区 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南苑中学更新时间:2018-11-02 14:30点击量:0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3﹞4号)、《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普教系统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的意见﹥的通知》(沪人2004﹞128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文件精神,为建立按需设岗、按岗聘任、择优录用的机制,进一步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现将启动2018年嘉定区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具体评审范围和评审条件见附件,请符合条件的二级教师到人事处进行咨询和申报。

人事处

2018.11.2


一级教师评审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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