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苑中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

作者:南苑中学更新时间:2018-11-17 12:58点击量:0

     进一步加强嘉定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区有关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南苑中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项  目

责任部门

责任人

(一)

党员干部

培养选拔

和管理监

1.干部教育、管理、监督

党支部

印    霞

2.干部考察

党支部

印    霞

3.干部任用

党支部  校长室

印    霞

4.学校干部述职评议

党支部、工会

印    霞

5.党员干部社区联系制度的落实

党支部

陈    燕  张伟明

6.党员宣传教育

党支部

陈    燕  张碧璐

(二)

廉洁自律

和监督检

7.完善领导干部廉政建设

党支部

陈    燕

8.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检查

党支部

印    霞

9.加强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教育与监督

党支部

陈    燕   张碧璐

10.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汇报、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谈话、函询等制度的落实

党支部

陈    燕  张伟明

11.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加强党内民主

党支部 工会 

陈    燕  张碧璐

12.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党支部

张伟明

13.师德教育

党支部 工会 德育

陈    燕  张碧璐

(三)

违纪违规

案件查处

14.认真调查处理来信来访

工会

陈    燕

15.责任追究,违纪违法上报处分

党支部

印    霞  陈  燕

(四)

深化政风

行风建设

16.规范教育收费常规管理

校长室 总务处

印    霞   王怡

17.加强教育后勤服务管理

校长室

印    霞   王怡

18.招生工作全程监查

党支部

陈    燕

19.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党支部

陈    燕

(五)

加强制度

建设推进

源头治理

20.“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

党政工

印    霞

21.教学配套材料的征订和采购

教务处

王怡    胡德强

22.用车、接待等规定执行情况

校长室

胡德强 杨露春

23.财务报销制度执行情况

校长室  财务室

印    霞


联系电话:021-69522872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工业区普惠路350号

copyright©2017 上海市嘉定区南苑中学

沪ICP备11021021号-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