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学校治理
作者:南苑中学更新时间:2018-11-18 21:29点击量:0
本人认真学习了《南苑中学关于落实教育部“六个严禁”的通知》的精神,学习了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具体要求。本人向学校、家长和学生作出如下承诺:
1、不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2、不推荐、介绍、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教师的有偿补课。
3、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教师组织的有偿补课。
4、自觉拒绝学生、家长或他人的有偿补课、有偿看护等要求。
5、自觉遵守师德规范,努力提升师德水平,树立南苑教师良好形象。
承诺人:
时 间:
联系电话:021-69522872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工业区普惠路3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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