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苑中学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制度

作者:南苑中学更新时间:2018-11-18 21:34点击量:0

为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班子的工作制度,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原则

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依法办事原则。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集体决策原则。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必须严格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班子集体的意志。

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4、相互平等原则。领导班子各成员之间是平等关系,每位成员都有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的权利和责任。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二、领导班子集体议事的要求

1、重要问题在决定前要充分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必要的酝酿协商。如遇重大分歧,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沟通磋商,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

2、会议对重要事项应议而有决,并按照分工范围明确责任,抓紧落实。凡经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在行动上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如果在工作中出现新情况不能按原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相应会议进行复议,也可由该会议主持人征得多数与会同志同意后,作适当调整,但需提交下次会议认可。

3、党政应密切配合,加强团结协调,深入调查研究,遵循议事程序,集体研究决策,工作各负其责,狠抓贯彻落实。

三、领导班子集体议事的会议划分

1、党政联席会:主要研究管理学校重大问题,交流和协调党政常规工作,统一思想,沟通情况,会议由校长或书记主持。

2、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主要研究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员工队伍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形成党支部工作计划、决定、决议和思想政治工作要点、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研究布置落实党务工作等。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3、行政办公会:对管理学校行政管理重大问题的决策,布置学校重要工作。会议由校长主持。工会主席、团总支书记、大队辅导员可列席参加。

4、工会委员会会议: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讨论工会常规工作。由工会主席主持。可邀请校长、书记参加。

以上会议必须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参加,对会议做出详细记录。

四、重大问题的决策

(一)、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1、学校内设机构的调整、干部的任免、管理。

2、学校教职工的考核、评优、奖惩、教师职称评聘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和需提交职工大会审议的重大问题。

3、学校改革方案的出台、实施和完善,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废除。

4、大宗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的确定。

5、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工作及群众组织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

1、学校管理、人事、招生、改革等各方面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为:在党政主要领导形成共识的前提下,提出议题,有关部门拟订方案后提交校务会讨论,形成决策方案。

2、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组织工作方面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为:支部书记提出议题,在党政主要领导形成共识的前提下,有关部门(人员)拟订方案后提交党群部门负责人会议讨论,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最后提交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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