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学年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计划

作者:南苑中学更新时间:2018-01-09 07:57点击量:0

  


为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环境,现制定上海市嘉定区南苑中学创建“市安全文明校园”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创建和谐社会”重要指导思想,落实《中央综治部、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积极营造安全、文明的教育环境、优化校园安全设施,使我校再次成为“市安全文明校园”。

二.目标

继续争创“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

三.组织领导

全校各级领导要切实提高对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认识,树立育人为本和注重实效的观念,认真抓好安全文明这一项学校的基础工作,并和提高师生道德修养、营造校园文化生活氛围、健全安全防范机制等工作结合起来,并落到实处。为加强对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领导,学校成立创建安全文明校园领导小组,和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小组。学校各职能部门必须承担应有的责任,建章立制,落实防范管理措施,确保校园安全有序。

四.主要工作

(一)、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效能,优化育人环境,创建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校园。1、要从大局出发,把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列入各条线的工作议事日程,经常性地教育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人人都有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的责任和义务。2、要根据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预案要求,结合各条线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组织落实指挥机构和通信保障等措施,保证关键时刻有一支拉得出、呼得应,能主动控制局面的队伍。

(二)、进行各级安全工作领导机构人员充实和调整,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创建工作。

1、学校要相应调整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领导班子,落实学校二级安全责任制。

2、各年级、班级要认真组织检查本部门开展三级、四级责任制落实情况,层层落实各级部门的安全责任制。

3、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各条线考核制度,积极开展安全管理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学校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创建安全文明单位。

(三)、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与管理,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1、学校坚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精神和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贯彻落实市政府综治办、市教育局综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积极开展安全自查自纠。

2、集中供电、供气、供水和拥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后勤和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对师生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管理教育,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台帐检查制度。

(四)、开展防盗、防火、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加强师生法制教育。

1、学校宣传部门,应当制定全校性的防盗、防火安全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学校网络、广播、报刊及其它宣传媒体,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师生员工的法制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2、各条线要切实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积极开展“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安全;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提高防范意识,保护在校师生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门房值班、行政值班人员要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监督管理和安全检查,坚持24小时校园治安巡逻,杜绝校园安全隐患,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的安全及合法权益,维护校园秩序的稳定。

(五)、以专项整治突出问题为抓手,实现安全文明校园长效管理。根据学校的发展和当前存在主要安全问题,各条线要及时组织有效力量,开展以下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实现安全文明校园的长效管理。

1、门房值班和行政值班人员要不间断地开展校园道路安全整治工作,教育纠正校内道路行车违规行为(如在校内骑车行为),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总务处要继续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和学校保健室工作,保障师生健康,不断改善服务质量,预防流行性疾病的传播,杜绝食物中毒类的事故发生。

(六)、联合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1、学校要努力依靠周边社区,与有关部门保持良好协作关系,及时沟通信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与计划,继续做好校园周边环境联合整治工作,优化育人环境。

2、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是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内容之一。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经常性地教育学生不进入营业性网吧、舞厅等场所,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物品和食物,加强自我保护,共同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安全与稳定。

(七)、用制度和组织措施,保障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健康发展。

 

201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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