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苑中学更新时间:2024-12-13 17:01点击量: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和《关于做好 2024年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嘉人社发〔2024〕58号)、《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嘉定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嘉教人〔2024〕2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嘉定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年的履职情况、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通过考核,不断完善学校管理机制,为科学合理实施奖惩等提供依据;发挥考核在聘用制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激励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职工队伍。
二、考评机构
学校考核委员会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制订《上海市嘉定区南苑中学2024年度考核方案》,组织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考核。学校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
组 长:印霞
成 员:张伟明、陈燕、苏海萍、胡德强、逄颖
三、考核范围与对象
本校12月1日在编教职工(另增加2024年7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教育人才蓄水池储备教师年度考核参照本通知执行。单位党政正职的年度考核由区教育局考核。
四、考核内容与方法
(一)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是以年度为周期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体表现所进行的综合性考核,一般以岗位说明书以及聘用(任)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德。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2.能。全面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重点了解政治鉴别能力、政治领悟能力、政治执行能力、学习调研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等情况。
3.勤。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忠于职守,遵守工作纪律,爱岗敬业、勤勉奉献、担当作为等情况。
4.绩。全面考核以学生为中心,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情况,重点了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产生的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5. 廉。全面考核廉洁从业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本系统、行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考核方法
结合本单位实际,综合运用群众评议与组织评价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 被考核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对照年度工作计划进行总结,并由年级组长组织在年级组内述职,年级组推荐2名组内、2名组外优秀候选人名单。
2. 根据各工会小组推荐的优秀候选人名单,学校校务会根据各条线平时对被考核人员工作绩效考核打分讨论和确定14名优秀候选人名单并提交教代会审议。
3. 教代会代表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推选出13名优秀候选人。票数最高者为“记功”,其余为“嘉奖”。
五、考核结果和标准
(一)考核结果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根据嘉定区教育局人事科通知,我校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为13+1(1为支教人员陈强老师)人,其中1人为“记功”,其余为“嘉奖”。
(二)考核标准
1.确定为优秀档次须具备的基本标准:
(1)思想政治素质高,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效率高,积极参加知识更新活动;
(3)工作责任心和公共服务意识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无有效投诉或举报,无错办、漏办、误办、迟办事项;
(4)业绩表现突出,模范完成各项绩效目标任务;
(5)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确定为合格档次须具备的基本标准: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效率较高,定期参加知识更新活动;
(3)工作责任心和公共服务意识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无有效投诉或举报,无错办、漏办、误办、迟办事项;
(4)能够完成各项绩效目标任务;
(5)廉洁自律。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基本掌握业务,工作能力一般,工作拖拉;
(3)工作责任心和公共服务意识一般,或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有有效投诉或举报,有错办、漏办、误办、迟办事项;
(4)基本完成各项绩效目标任务;
(5)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与社会非法组织或参与非法活动;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和公共服务意识薄弱,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各项绩效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六、考核时间安排
1、12月13日-12月25日:被考核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对照年度工作计划进行总结,填写《嘉定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并上传教职工钉钉群文件夹,请勿更改格式),并由年级组长组织在年级组内述职,年级组推荐2名组内、2名组外优秀候选人名单。
2、12月25日-12月27日,根据各工会小组推荐的优秀候选人名单,学校校务会议讨论和确定14名优秀候选人名单。经教代会代表投票选举13名优秀候选人。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含嘉奖、记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优秀等次。
4、1月3日前: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意见。被考核人对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不服从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考核、奖励工作结束后,单位负责将《嘉定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
5、1月8日前:学校上报考核相关材料。
上海市嘉定区南苑中学
2024年12月13日
联系电话:021-69522872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工业区普惠路350号
copyright©2017 上海市嘉定区南苑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