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

关于2018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南苑中学更新时间:2018-03-22 13:25点击量:0

上海市 “十三五”2018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培训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教师个人信息更新工作

如教师个人信息未补充“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两项内容,请于

4月2日-8日更新个人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

4月9日-13日各校级、区级管理员确认已更新培训教师个人信息。

二、2018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培训开班报名

工作安排表:

 

工作任务

时间

学员第一次报名

(每天 8:00 -23:00 

4月15日-4月18日

校级初审

4月19日、20日

班级条件调整

4月23日 17:00前

学员第二次报名

(每天 8:00 -23:00 

4月24日、25日

校级二次审核

4月26日17:00前

班级审核

4月27日

培训开班

5月起

 

三、除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上的市级共享课程外,由市级及以上培训机构实施的教师教育培训课程和市级及以上专项培训,均需上报教委人事处,经市教委人事处批准、审核同意后,此类人员的培训方可抵冲相应市级共享课程的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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