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苑中学门卫安全工作制度

作者:南苑中学更新时间:2018-11-18 21:53点击量:0

一、按规定时间准时上班,不得随便离开岗位。全面履行安全保卫人员的职责,搞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保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遵守国家法纪法规,不做违反法纪的事情。服从学校领导管理,听从指挥,有令即行,有禁则止。

三、为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在学校上课及教师上班时间,外来人员出入需先登记,经允许方可进入校园;学校教、职工上课期间出校也必须进行登记;学生在上课期间出校必须有班主任开具假条才可放行。

四、积极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晚上值班要按时开、关路灯,做好夜间保卫工作和校园巡夜工作并作记录,不玩忽职守。

五、提高警惕,切实做好防盗、防爆、防火工作,发现财物被盗要挺身而出,勇于制止,并及时报警。

六、放学后检查各办公室、教室、体育楼等门窗、用电器的关闭情况,如有未关则及时关上,并作好记录;及时关闭底层各防火门,早上及时开启。

七、防止未经允许的人员、机动车辆进入校门。如发现学校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及领导。

八、负责打扫并保持门房及周围20米以内区域的清洁卫生;门口及周围有贴广告的要及时制止、及时清洗。制止学校门前区域摆摊设点。

九、值班人员值勤时要注意文明礼仪、着装规范、语言和蔼、认真负责。严格制度,不得让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闲聊,不得无故脱岗、睡岗。

十、有事不能上班要及时请假,得到批准后才可换班;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财物损失,要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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