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苑中学更新时间:2019-11-18 12:22点击量:0
根据嘉教人〔2019〕50号 关于印发《嘉定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管理办法》和嘉教人〔2019〕51号 《关于评选嘉定区教育系统第十届学科带头人、第七届优秀骨干教师、第三届学科新星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区教育大会精神,加大本区优秀教师培养力度,建设一支符合现代化教育需求、创新型的“四有”教师队伍,推动嘉定教育更高质量优质均衡发展,现就本区教育系统评选第十届学科带头人、第七届优秀骨干教师(原称骨干教师)、第三届学科新星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1. 学校专职任课教师。
2. 党政领导(正职除外)须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总量的20%。
3. 2022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教师不列入评选对象。
4. 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者,不予评选。
二、 评选学科
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政治、历史、地理;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中小学综合;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前教育;班主任、少先队、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及其他。
三、 评选条件
师德高尚,求真务实,积极向上,事业心强,身心健康。专业理论基础扎实,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本学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学科新星评选条件
需具有3-6年教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所带班级的教育教学质量在同年级优秀或进步明显,同时基本具备以下条件:
1.近两年内教育教学方面:
(1)开设校级及以上示范课、研讨课至少一节。
(2)校级及以上教学评优、教学技能展示活动中获得等第奖。
(3)班主任所带班级获校级及以上优秀班集体或优秀中队。
(4)指导学生在区级及以上比赛或竞赛中获得等第奖(奖状或证书上须有指导教师姓名)。
2.近两年内教育科研方面:
(1)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或小课题研究并结题;
(2)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区级及以上论文评选获等第奖;
(3)参与校特色项目或校本材料的开发与编写且有成果。
3.工作成效与奖励:
近五年内获得区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及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评选奖励;近三年获得校级行政各类评选奖励。
4.近两年内辐射引领方面:
(1)校级及以上各类工作室主持人、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带教工作;
(2)开设校级及以上教师培训课程;
(3)参与优秀教师柔性流动项目。
(二)优秀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学校教师参评优秀骨干教师:
需具有6年及以上教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所带班级教育教学质量在同年级优秀或进步明显,同时基本具备以下条件:
(1)近两年内教育教学方面
①开设片级、集团或联盟内部及以上示范课、研讨课至少一节。
②区级及以上教学评优、教学技能展示活动中获等第奖。
③当届获得市、区中青年教师教学评优等第奖。
④班主任所带班级获区级及以上优秀班集体或优秀中队。
⑤在班主任技能大赛中获区级及以上等第奖。
⑥指导学生在区级及以上比赛或竞赛中获得等第奖(奖状或证书上须有指导教师姓名)。
(2)近两年内教育科研方面
①主持区级及以上课题或小课题研究并结题。
②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
③参与校特色项目或校本材料的开发与编写并有成果。
(3)成效与奖励
近五年内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评选奖励;近三年获得区级行政及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评选奖励。
(4)近两年内辐射引领方面
①在区教育学院或学校安排下,带教青年教师1-2名。
②领衔区优秀骨干教师培养基地、班主任工作室,德育实训基地,学科教研训基地工作。
③主持学区集团级及以上教研活动,开设学区集团级及以上教师培训课程。
④获聘为区级及以上学科中心组成员。
⑤参与优秀教师柔性流动项目。
2.教研员参评优秀骨干教师
需具有6年及以上教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在学科教育教学质量在市内有一定影响或进步明显。近两年内,基本具备以下条件:
(1)教育教学能力方面
①每年组织开设区级及以上研究课至少1节,或开设区级及以上培训课程至少1门。
②开设区级及以上的教育科研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至少1次。
③个人在市教委及直属专业机构组织的专业项目评优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④参与市中考、高考、学业水平考命题或审题工作。
(2)教育科研能力方面
①主持1项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
②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其中市级及以上1篇(第一作者)。
③区级及以上教育科研成果评选获二等奖及以上。
④承担区级及以上重大项目推进或教育政策研究与咨询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
⑤有个人学术专著出版,凡合著者,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三万字。
⑥上海市课程标准、教材编写特约撰稿人;上海市课程标准修订专家组成员,教材修订、审查专家组成员。
(3)辐射与引领方面
①本届上海市学科(或科研)中心组成员。
②上海市名校长名教师后备人选(不限届数)。
③指导的教师在市教委及直属专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④指导的课题、论文等研究成果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科研成果评选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需具有10年及以上教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在具备区优秀骨干教师条件的基础上,在近两年内,基本具备以下条件:
(1)主持一项区级重点课题或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
(2)开发区级及以上培训课程至少一门。
(3)参与区内名师工作室、教师培训基地有关研究与指导工作。
(4)承担两名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本区优秀教师系列称号)本学科教师带教任务并取得一定成效。
(5)参与、指导校本材料的开发,并在区内产生较大影响。
(6)在市级、区级本学科教育教学活动中有突出表现且产生一定影响。
四、 考核与待遇
区优秀教师管理办公室每年对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学科新星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确定年度分等情况。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津贴和奖励。在任期内积极履职者,优先享有各类培训、学习机会,在各类评选活动中可优先推荐。组织学科带头人在任期内进行教育考察和学术交流活动。
五、 申报形式
(一)学校推荐
学校根据好中选优的原则,按本校专任教师12%比例推荐,教育学院推荐不设比例,公示推荐名单,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填写《嘉定区教育系统学科新星申报表》和《嘉定区教育系统优秀骨干教师申报表》,报区优秀教师管理办公室。
(二)个人自荐
评选范围内的对象可向区优秀教师管理办公室自荐,个人填写申报表,经学校同意,申报表和材料报区优秀教师管理办公室。个人自荐必须承诺在本区教育系统内流动。
六、 申报材料
(一)《嘉定区教育系统学科新星申报表》或《嘉定区教育系统优秀骨干教师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个人申报材料一份(2000字左右),须反映教师个人教育教学和科研实绩。
(三)学校推荐材料一份(300字左右),须反映教师综合素质。
(四)反映个人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和相关成果的有关材料和证书(可交复印件,须与申报表中内容一一对应)。
(五)申报学科带头人的教师需提供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录像(刻光盘),并附该录像课的教材、教学设计。
七、 时间安排
11月13日前 宣传、发动
11月18日前 学校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
11月 20日前 学校上报材料至区教育学院
11月 27日前 进行评选,初步确定区学科新星名单、区优秀骨干教师名单、区学科带头人参评名单,公示名单
12月6日前 区学科带头人评选
12月10日前 区优秀教师评选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区学科带头人名单,公示名单
12月20日前 颁发各类优秀教师荣誉证书
上海市嘉定区南苑中学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 2019.11.13
联系电话:021-69522872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工业区普惠路3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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