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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南苑中学2019年度考核方案

作者:南苑中学更新时间:2019-12-12 10:38点击量: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试行意见》(沪人[1995]113号)和《关于2019年度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度嘉定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年的履职情况、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通过考核,不断完善学校管理机制,为科学合理实施奖惩等提供依据;发挥考核在聘用制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激励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职工队伍。

、考评机构

学校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订南苑中学2019年度考核方案,组织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分类考核。学校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

 长:印霞

 员:张伟明、陈燕苏海萍、张碧璐、胡德强、逄颖

、考核范围与对象

1、我校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注:本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考核)  

2、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考核按局有关规定另行组织。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应当依据教职工聘用合同的约定,结合聘用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年度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标准,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实施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思想道德情况: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等方面。

综合素质和能力情况:主要考核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创新意识、执行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知识更新等方面。

爱岗敬业情况: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公共服务意识、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团结协作、出勤情况等方面。

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主要考核绩效考核指标要求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

廉洁自律情况:主要考核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和接受监督等方面。 

考核等次及优秀等次比例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根据嘉定区教育局人事科核算通知,我校可评优秀人数为12人,其中可奖励人数(即嘉奖人数为9人,记功人数为3人)。(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评为优秀等次的,不占单位比例。)

六、考核时间安排

1、12月11日-12月20日:被考核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对照年度工作计划进行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2019年度考核登记表在学校ftp人事文件下,下载填写后正反打印,请勿更改格式),并在组内述职,小组推荐2名组内、2名组外优秀候选人名单。

212月23日-12月27日,根据各小组推荐的优秀候选人名单,学校校务会议讨论和确定13名优秀候选人名单。经教代会代表投票选举12名优秀候选人。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含嘉奖、记功)在校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优秀等次。

41月5日前: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意见。被考核人对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不服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考核、奖励工作结束后,单位负责将《年度考核登记表》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

51月10日前:上报考核相关材料。

 

上海市嘉定区南苑中学 

     20191211日

2019年度考核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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