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苑中学更新时间:2020-05-22 16:31点击量:0
南苑中学开展评选嘉定区第十二届“十佳青年教师”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职业师德修养和业务素质,引导、带动广大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勤奋工作,为嘉定区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力打造创新活力之城的奋斗目标作出贡献,我校将开展嘉定区第十二届“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评选活动。
一、组织机构
评选小组组长:印霞
组员:张伟明、陈燕、苏海萍、张碧璐、胡德强、唐奕青
二、评选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
2.历届区“十佳青年教师”及提名奖不列入本次推荐之列。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师德高尚,注重自身修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
3.业务精湛,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育人观念,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具有较高的教学效率和优良的教学效果,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4.勇于创新,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强烈的创新意识,注重教育教学实践与教育理论研究的紧密结合,努力探索教书育人规律,有自己独到的,行之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
5.诚信友善,能关心集体,团结同事,积极工作,在青年教师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6.一般应有5年以上教龄。
四、评选程序
1、在全体教职工中进行民主推荐;
2、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支委扩大会讨论产生初步人选1名;
3、对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按要求上报候选人材料。
上海市嘉定区南苑中学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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