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苑中学更新时间:2021-04-12 12:59点击量:0
上海市嘉定区南苑中学2021年高中“提前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部门安排,2021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面向嘉定区“提前招生录取”工作现开始启动,我校将一如既往地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上级分配给我校的“推荐生”名额,根据工作方案,产生推荐生人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了解相关政策
1、“提前录取”包括“推荐生”和“自荐生”两部分。推荐和自荐,两者不能兼报。
2、根据规定,初中学校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具有2021年中招报名资格的本校在籍且在读初三学生数的7%,区下达我校的推荐生名额共8名。
3、具体流程
日期 |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
4月12日左右 | 布置中招“提前招生录取”工作 。初中学校制订本校学生推荐工作方案,并在校内张榜公示,4月16日上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学校按工作方案启动推荐工作,同时在校内公示分配到的“推荐生”名额。 |
4月20日前 | 在校内公示面向本区招收“推荐生”的学校及招生计划。各校根据工作方案进行推荐工作,20日前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推荐生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4月28日前 | 各初中校上报确定的推荐生名单(传真或扫描件)。 |
4月28日 | 区教育局对各校上报的推荐生名单进行审定。 |
4月29日10:00至30日12:00 | 初中学校网上录入推荐生名单;扫描并上传推荐生信息表及综合素质评价表。 |
5月9日10:00至 11日10:00 | 推荐生和自荐生网上填报高中“提前招生录取”志愿(上海招考热线网站)。 |
5月12日10:00至13日16:00 | 推荐生和自荐生在校确认“提前招生录取”志愿。 |
5月13日16:00前 | 自荐生将本人材料投递至填报志愿的学校(截止时间以学校招生方案为准)。 |
5月22日至23日 | 高中学校对“提前招生录取”学生进行综合测试。 |
5月29日10:00至 30日12:00 | 考生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推荐生第一、二志愿预录取情况。 (网址:www.shmeea.edu.cn) |
5月30日12:00至6月2日12:00 | 自荐预录取考生网上签约。 |
6月2日10:00至 3日12:00 | 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网上填报征求志愿。 |
6月8日 | 市教育考试院公示高中“提前招生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 |
7月 19日 | 市公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
7月27日 | 市教育考试院公示高中提前批正式录取考生名单。 |
8月13日前 | 招生学校陆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
4、其他学生也可以根据自身特长、发展情况和招生学校要求进行自荐,自荐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招收自荐生学校具体见上海招考热线。
5、考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选择参加学校推荐或自荐,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6、被预录取的“提前录取”考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若未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则进入统一录取程序。
二、推荐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1、思想品德
自觉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在学生中起示范作用(最高10分)
①在六到八年级期间获得市、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得10分。
②毕业学年获得学校三好学生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得5分。
2、社会工作(最高8分)
承担校级工作,按学期折算相应分数,最高8分;
承担班级工作,按学期折算相应分数,最高5分;
不承担工作不得分。
3、文化学科学习
本区转入生的转入前成绩可凭转出学校的学籍卡、成长记录册和学校证明,计入相应年级名次。外区及外省市转入生转入前的成绩归零。
七年级第二学期期末、八年级第一、第二学期期末和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名次在年级前5名得50分;
七年级第二学期期末、八年级第一、第二学期期末和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名次在年级前6-10名得40分;
七年级第二学期期末、八年级第一、第二学期期末和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名次在年级前11-15名得25分;
七年级第二学期期末、八年级第一、第二学期期末和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名次在年级前16-20名得10分;20名以下不得分。
说明:
七年级第二学期期末、八年级第一、第二学期期末和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名次在计算时占比分别为20%、20%、20%、40%。
若最终总分相同者,参考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语数英三科总分成绩,取分数高者。若语数英三科总分相同,取数英总分,取分数高者。
4、竞赛获奖及特长情况
●个人学科类竞赛获区级一等奖及其以上得20分;二等奖得15分;三等奖得10分;累得累加。
●个人应用类竞赛获区级一等奖及其以上得12分;二等奖得10分;三等奖得5分;累得累加。
●个人竞技类(作文、科技、体育、艺术、劳技)获区级一等奖及其以上得8分;二等奖得5分;三等奖得3分;团体获奖得分减半;同一技能取最高的,不同技能累得累加。
●个人特长以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按等级给分,最高5分);同一特长取最高的,不同特长累得累计。
三、我校提前录取工作安排
4月12日公示我校分配到的“推荐生”名额,公示《上海市嘉定区南苑中学2021年高中“提前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班主任告知学生和家长,并征询学生及家长意愿,愿意参加推荐的学生填写《南苑中学推荐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4月15日中午1:00前愿意参加推荐的学生上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特长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团体获奖证书复印件需指导老师签名),过期视做自动放弃。
4月16日至19日学校推荐领导工作小组和监督领导小组根据我校推荐生实施方案,产生推荐生人选。
4月19日到4月23日校内公示提前录取推荐生名单。
4月30日未被推荐的学生可报名自荐。
四、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印霞
组员:张伟明、苏海萍、陈燕、俞燕易、田力、家委会代表、九年级家长代表。
上海市嘉定区南苑中学
202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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