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苑中学家长学校工作会议制度

作者:南苑中学更新时间:2018-11-18 21:40点击量:0

家长学校是沟通学校、家庭的桥梁,是共同育人经验的交流,是统一学校教师与家长教育方法及手段的重要途径。为了全面贯彻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我校德育工作水平,向家长宣传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子女的思想和观念,提高我校家长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技能。正常发挥家长学校的功能和作用,特制定家长学校工作会议制度如下。

1、家长学校工作会议实行例会制,例会每学期召开两次(学期初、末)。特殊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

2、家长学校工作会议由学校德育处负责召集。

3、家长学校工作会议由家长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家长委员会委员等人员参加,也可特邀与会议主题相关的其他人员参加。

4、家长学校工作会议在召开前由学校德育处负责准备:

(1)确定会议主题、议题和要解决、商讨的问题。

(2)联系与会成员,征询意见或建议,形成一致意见。

(3)联系会议具体安排和会前各项准备工作。

5、家长学校工作会议结束后,由学校德育处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和人员落实会议的有关决议,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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