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苑中学预防接种制度

作者:南苑中学更新时间:2018-11-18 21:49点击量:0

 

我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 , 制定本制度。

一、每学年新生入学时 , 严格查收预防接种卡 , 对不能出示预防接种卡的学生实行不予入学 , 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报告。

二、可进行计划内预防接种,配合卫生院对适龄儿童进行相应的疫苗接种,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三、可对在学校内接种的疫苗进行严格的查验,发现假劣或者质量可疑的疫苗,应当立即停止接种、分发和供应、销售 , 并立即向所在地的区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对在学校内接种的学生接种时 , 做好接种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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