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常规

上海市嘉定区南苑中学作业公示制度

作者:南苑中学更新时间:2021-09-07 15:17点击量:0

为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效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南苑中学作业公示制度。

一、成立工作小组

学校成立作业公示制度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责任人统筹管理工作。

组长:印霞

副组长:张伟明、苏海萍、陈燕

成员:教导处、政教处、班主任、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

主要职责:

1.组长统筹管理。

2.副组长负责管理各条线行政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3.教导处负责教学方面学生作业公示工作,每月考核、每学期考核等工作。

4.政教处负责班主任工作、班级作业公示等工作,做好家校沟通。

5.各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各班级学生具体作业公示工作,协调各学科任课教师工作。

6.各教研组长负责各学科教学研讨等,加强对作业公示的全过程管理,加强作业与备课、上课、辅导、评价等教学环节的系统设计。

  1. 具体要求

1.规范作业资料来源。教师不得使用未经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布置作业,不得要求或组织学生购买未经国家或上海市审查通过的教学资料。

2.科学合理设计作业。每一次练习、作业不仅要适应学科特色的总要求,而且要有具体到题目的个别要求,或用于巩固已学知识,或用于为学习新知识做准备,或用于培养基本能力,或用于掌握基本概念等。

3.分类明确作业总量。教研组、备课组等要指导教师根据课标和意见合理布置学科作业学校要探索利用信息化等手段,以年级组等为单位统筹各学科日常作业总量确保作业总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学生每天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加强课后服务管理,难题尽量在学校完成。

4.健全作业公示机制。教研组、备课组合理制定学科作业明细,形成《南苑中学学科作业明细》,并在校园网公示。各班级每天放学前,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在黑板上以书面形式公布作业,并同时发布在班级钉钉群中,向家长公示。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5.加强作业完成指导。学校已全面开展课后服务,教师要有效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反馈校正,决不能只布置,不批改,或只批改,不讲评,也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教师不得使用侮辱、嘲讽言词或符号批改、反馈作业。

 

 

 

 

                                                                     上海市嘉定区南苑中学

                                                 2021年9月


南苑中学各科作业明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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